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晋城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司法动态>基层动态

三十五年“黑户”的完美转“身”

发布时间: 2024-05-20

民生“关键小事”,件件都是“头等大事”。高平市公证处始终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近日,高平市公证处在为朱某某夫妻和其养女朱某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时,通过满满“证”能量,为35年“黑户”女完美转“身”,助其解决困扰多年的户口难题。

朱某在1988年时被朱某夫妻抱养,当时因朱某某夫妇工作繁忙且法律意识淡薄,迟迟没有为其办理收养和上户手续。随着朱某慢慢长大,初中毕业后就到外地务工生活,未曾联系家里。在外漂泊这么多年,朱某起初觉得自己没有户口对生活的影响不大,成年后却因“黑户”问题导致自己没法办理身份证、无法享受医保、社保等很多社会福利,每次看病、出行都很难;到了适婚年龄更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女儿出生后,出生医学证明、上户等事项的办理都带来诸多影响。这时的朱某开始着急了。2024年4月,已在陕西定居的她乘车几百公里返回高平,找到养父母并联系户籍部门申请办理上户事宜。

面对朱某的“黑户”问题,高平市公证处公证员主动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取得朱某在全国DNA数据库比对结果,证明朱某并非被拐卖人员;得知其养父已身患重病在外地住院治疗,为了尽快解决朱某的上户需求,公证员利用医院中午探视时间驱车几十公里向其养父朱某某深入了解当时收养朱某详细情况;加班加点沿着朱某在被收养后十几年间的生活轨迹实地走访调查,向其曾居住过的社区人员、村委人员和周围邻居一一核实情况;根据朱某提供的在高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的档案、学籍等信息进行逐一查证。

经过两天的奔波,公证员核实完朱某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的所有证据材料后,结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依法出具了事实收养公证书。证后公证员回访朱某户口办理情况,她在电话那头开心地说:“我已经回家了,户口上了,一切都办好了,我终于成为有户口有身份证的人了,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和关心”。

办“群众事”、贴“群众心”、解“群众难”。高平市公证处通过真情服务暖民心,在坚守公证初心,牢记为民服务宗旨,践行公证使命担当中,采取更加硬实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公证需求,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