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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凝聚合力 警示教育警钟长鸣丨高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和 “公、检、法”共同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 2023-03-29

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教育第一课,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牢身份意识,端正矫正的态度,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近日,高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邀请到高平市公安局杨和平一级警长、人民检察院第二监察部樊俊强主任、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钱玉霞副庭长,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的教育模式开展,一类矫正对象通过线下学习,二类、三类矫正对象通过线上学习为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特别的警示教育课。

首先,高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钱玉霞副庭长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分别从社区矫正的意义、矫正对象的类型;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警示案例三个部分进行讲解。她提出,我们要让社会多一个好人,希望大家做一个好人,并祝愿所有的社区矫正对象都能顺利解除矫正。

其次,高平市公安局杨和平一级警长从端正态度,心怀感恩,遵规守纪,迷途知返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给全体矫正对象提出建议:一要强化在矫意识,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三要强化学习意识,四要把握正确的改造方向。并告诫年轻的矫正对象:青春是用来奋斗的!

最后,人民检察院第二监察部樊俊强主任通过近年来3起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期内再犯罪的警示案例来教育矫正对象,希望社区矫正对象不踩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红线,严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不触碰重新违法犯罪的高压线,珍惜国家和社会给予缓刑的机会,平平安安度过缓刑期考验期,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经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认清了自己的身份,端正了矫正的态度,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约束能力,做到心有所戒,言有所归,行有所止,激励和引导了社区矫正对象走好社区矫正路上的每一步。同时为矫正教育工作夯实思想基础,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