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晋城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司法动态>基层动态

沁水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举行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 2020-10-30


2020年10月26日上午,沁水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举行揭牌仪式。晋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傅彦虎同志,沁水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俊同志出席仪式并揭牌。仪式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沁善同志主持,晋城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牛迎利、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范晋苗以及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仪式。


揭牌仪式上,沁水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俊同志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属性,切实担负起时代重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践行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坚持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完善“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和成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以今天的揭牌仪式为新起点,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持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更好的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总结成功经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和知晓率,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更好的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为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试点,到2020年7月《社区矫正法》公布实施,已经走过来了17个年头,17年来,我们在监督管理、帮扶教育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现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终于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县委决定在县司法局的基础上,加挂“沁水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牌子,负责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这标志着沁水县社区矫正机构具有了独立的刑事执行主体资格,社区矫正队伍更具专业化、职业化,对于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推动“三零”创建,实现美丽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