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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xxgk.jcgov.gov.cn/szfgzbm/jcssfj/zfxxgknb_31224/202401/t20240120_1922320.s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晋城市泽州路1129号406室;邮编:048000;电话:0356-203182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重点就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公开情况:公开全市证明事项实施清单316项,全市无证明事项办理清单106项。关于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公开情况:对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法治审查,按季度进行了公开发布。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情况:编制并公开发布《2023年晋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共3件)。关于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公开情况:今年我局共接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6件,全部逐项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新闻宣传“三审制”和文件印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开属性。今年,我局发布局内部信息202条,政府公开类信息7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持续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按照统一栏目架构、统一页面风格的方式,进一步优化了栏目设置,规范了本级基本目录和栏目内容。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年度考核要求,对于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做到一月一公开,一月一检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2、大力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整合媒体资源,成立融媒

体工作室,晋城司法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701条,点击率达9304余次,全面拓宽了政务公开的渠道和受众范围。

3、全力加强网络舆情防控,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今年,我局未发生一起重大网络舆情案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设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通报、会议培训等方式,实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稳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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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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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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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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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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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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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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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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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1、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特别是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2、下一步计划。

一是构建司法行政系统媒体宣传矩阵,加强市县宣传工作纵向对接,保障信息报道互联互通。

二是注重宣传主题策划,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与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是健全完善信息报送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督促司法行政干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深度报道,形成精品宣传。

四是创新宣传形势载体,强化微信视频号运转,聚焦《民法典》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系列普法情景短剧 ,达到引关圈粉、扩大普法覆盖面的目的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gov.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