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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3-06-30

    1、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承办省委依法治省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为市委及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决策提供参谋助手作用,协调督促各协调小组、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3、承担委员会会议相关工作,经委员会主任批准,准备相关会议议题、议程和材料,整理会议文件,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

    4、编制法治晋城建设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5、对涉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等问题,及时向委员会请示报告。

    6、负责对各协调小组、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法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推动。

    7、负责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法治工作的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经研究评估后提出处理意见。

    8、承担有关全面依法治市问题信息资料及工作动态的收集汇总工作,提出委员会专题调研建议,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安排,负责调查研究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9、负责各协调小组、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向委员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的汇总整理工作,向省委依法治省办、委员会报送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报告。

    10、做好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