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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信息报送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6-30


第一条 为规范全面依法治市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依法治市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为依法治市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编辑印发《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动态》信息简报。

第三条《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动态》报送范围为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副主任、成员,发送各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刊载内容如下:

(一)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情况。

(二)各地各部门推动年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的主要措施、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

(三)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中具有推广和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四)其他重要法治建设信息。

第四条《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动态》经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副主任或成员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编印报送。

第五条 信息报送要求:

(一)上报信息应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督察性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实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立足研究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把握报送时限,新闻性信息应注重报送时效。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信息报送数量、质量情况将作为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法治建设方面)的评分参考之一。

(三)信息报送材料应当作为本地、本单位资料存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