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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光耀晋城——我市成功创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发布时间: 2023-09-19

▶ 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15部、政府规章5部,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83件

▶ 市级成立10支综合执法队,7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行政执法队伍

▶ 在全省率先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试点,梳理形成市本级“无证明”办理事项97项

▶ 122个事项形成“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374个项目实现全代办服务

▶ 培养了农村法律明白人5万余人,建成了普法阵地580余个

法者,治之端。城市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法治是最根本的支撑和保障。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市主体工程,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高位推进,坚定法治政府建设“主轴心”

党委领航抓法治。持续加强和改善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全市发展大局。近3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7次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58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工作;依法治市办7次召开办公室会议,12次召开协调小组会议,一批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关键少数压责任。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情况“清单式”管理法,率先创办“局长讲法”电视栏目,全覆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市、县、乡三级连续5年履职清单全覆盖,政府系统连续3年年终述法全覆盖,关键少数真正当好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头羊”。

法治引领促发展。出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连续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创新将行政复议与应诉结果纳入考核并实施溯源奖惩,“指挥棒”树起了法治权威。在法治精神引领下,全市上下勇于破题,敢于革新,推动我市在高质量发展、开发区建设、招商引资等一批综合考评中排名全省前列,GDP增速连续三年全省第一。

严把法治关口,守好依法行使权力“生命线”

立良法,促善治。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15部、政府规章5部,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83件。《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开启城乡公交“一元”时代,相关做法全国领先;《晋城市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用法治手段保护沁河流域古堡,受到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良法”成为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坚实根基。

严审核,保规范。我市相继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办法》,为全市政府部门全部配备法律顾问,让法制审核成为定政策、上项目前的“刚性门槛”。全市政府系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复、采纳率全部达到100%,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做到“五公开”,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

抓改革,提能力。我市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级成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10支综合执法队,实现“一个层级、‘一支队伍管执法’”;7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行政执法队伍,创新将党支部建在队上,有效解决“看得见管不着”难题。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包容免罚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动280项执法事项依法适用免罚,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依法全面履职,打好法治营商环境“组合拳”

“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深化。在“一枚印章管审批”领跑全省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122个事项形成“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374个项目实现全代办服务,从累计办理的16.2万件事项来看,办理时限压缩55%,审批环节减少54%,申请材料减少45%,跑动次数减少67%,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办事制度成本不断降低。在全省率先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试点,梳理形成市本级“无证明”办理事项97项,通过多种替代方式,大幅减轻企业和个人“跑证明”的负担。同时,出台《晋城市涉企政策制定办法》,制定涉企政策一律听取关联企业代表意见,一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确保市场环境稳定、透明、可预期。

法治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政法机关全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市法院实施“司法公正感受度深化年”活动,持续开展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专项整治;市检察院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开展“一案四查”“一案四评估”;市公安局扎实开展重点企业周边社会治安整治;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服务团队常态化走访企业、工地开展法治体检,推动组建金融仲裁院高效化解金融纠纷。通过优化法律服务,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坚持法治为民,绘就基层依法治理“新画卷”

以法为基润民心。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近年来,我市先后创办了全省首家“宪法历史资料展”,举办了各类法治报告会、培训班200余场,培养了农村法律明白人5万余人,建成了普法阵地580余个。我市2次荣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市,3个县(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17个行政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1个单位荣获“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称号。

聚法之力筑平安。我市是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试点建设中,我市将“枫桥经验”融入实践,建成全省首家市级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构建“四个一”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响“三长会商+N”“赵树理调解室”等一批联调品牌,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域社会治理的典型经验在全国进行交流。

谋法之效惠民生。我市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累计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超16万人次,群众满意度始终保持100%。同时,在全省率先开通律师远程会见在押当事人系统,率先开展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和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改革,累计为全市群众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5万余件,法律援助7366件,仲裁案件2278件,均等、普惠、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成为人民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最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