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须离!他现在不光打我,还专往我脑袋上招呼!”沁水县司法局龙港司法所的一间调解室里,王芳情绪激动,声音发颤。她的丈夫李伟冷笑一声:“她是恶人先告状!您看看我身上这伤,到底是谁打谁?我同意离婚,这日子一天也过不下去了!”长期冷战,加上近期升级为肢体冲突,让这个养育着三个女儿的五口之家,站到了悬崖边上。
调解员丁晓琴翻开卷宗,意识到这起纠纷远比表面复杂。摆在面前的,不只是一对夫妻的恩怨,还有三个尚未长大的孩子,以及一笔一百多万元的夫妻共同存款。
冲突升级:一个家在崩溃边缘
丁晓琴没有急着“断对错”,而是先走访调查,摸清矛盾根源。李伟工作常年在外,脾气急躁,大男子主义,认为家里的事就该女人管;王芳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还要上班,心里积了一肚子委屈。两人长期冷战,这次动手成了压垮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没有什么原则性的矛盾,比如出轨或赌博。”丁晓琴说,“核心是性格不合,加上近期升级的肢体冲突。”
最让调解员揪心的是三个女儿——老大13岁,正值青春期;老二10岁;老三还不满1岁。如果简单地劝和或劝离,都可能对这个家庭造成二次伤害。丁晓琴定下策略:先让双方宣泄情绪,用法律当“压舱石”,用孩子当“黏合剂”。
法律亮剑:家暴不是“家务事”
调解室里,王芳控诉丈夫专往她头部招呼,打得她至今头昏脑涨;李伟则亮出抓痕,反咬一口。丁晓琴没有急于评判谁先动手,而是先拿起法律的尺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理由,动手的一方在分财产时要吃亏,搞不好就得净身出户。你那一百多万存款,真到了法庭上,法官可不会向着你。”这番话不是在吓唬谁,而是在帮李伟算一笔现实的账。一百多万存款,分开了是两败俱伤;不分,它是三个孩子的未来。
李伟的声音低了下去:“我……就是吵急了,没控制住……”丁晓琴乘胜追击:“你动手的时候,想过三个闺女吗?一个没有妈妈或者爸爸的家,孩子心里得多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都写着呢,凡事要‘最有利于孩子’。”据丁晓琴观察,李伟在听到法律后果和孩子的未来时,那个准备拼个鱼死网破的劲头一下子泄了。
情感破冰:一份保证书换一个家
法律的威慑打开了缺口,但真正让纠纷走向和解的,是对亲情的唤醒。
丁晓琴转向王芳:“离了婚,你一时痛快,可三个孩子以后咋办?100多万存款,一分两半,一人50来万,在咱县城也就够买个房子。坐吃山空,以后你俩都得再成家。可要是这个家在,劲儿往一处使,孩子回家能叫声爸叫声妈,这个给多少钱也换不来。”王芳声音发颤:“我就是怕……我怕他再动手……”丁晓琴立刻向李伟发问:“你听见了吗?她不是图你的钱,她是怕你!你要是心里还有这个家,能不能认个错,写个《保证书》?保证以后再也不动手。要是再犯,家里的钱啊房啊,全归王芳,你一个人走人!”
调解室里安静下来,只剩下抽泣声和空调的嗡嗡声。沉默持续了两三分钟。“我当时心里也很紧张,万一他拍桌子走人,这个家就真的散了。”丁晓琴回忆。好在,李伟最终想通了。他“腾”地站起来,走到王芳面前,声音带着哭腔:“芳,对不起!我不该打你!我写!为了你们娘仨儿,我改,我一定改!”这一句迟来的“对不起”让王芳的眼泪彻底决堤。在调解员丁晓琴的见证下,李伟一笔一画写下了《保证书》。对王芳来说,这是法律的“护身符”;对李伟,则是一个“紧箍咒”。
法理情融:最终找到“最优解”
调解过程中,丁晓琴拿出了“三把尺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家暴的法律后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让双方正视孩子的情感需求;经济账则让双方看清,一百多万存款合在一起才能支撑三个孩子的未来。
对李伟,既用法律震慑,也给他递台阶;对王芳,既倾听她的恐惧,也引导她看到家庭的希望;三个孩子虽不在现场,却始终是调解桌上最重要的“隐形当事人”。调解结束后,丁晓琴持续回访。协议签订后,李伟不仅承担了所有家务,还主动上交了工资卡。王芳也带着孩子们搬回了家。这个五口之家,最终重归于好。
这起离婚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晋城市基层司法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鲜活缩影。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基层调解员把风险化解在萌芽,守护好每一个小家庭。面对家事纠纷,他们没有简单“一调了之”,更没有当和稀泥的“和事佬”,而是用法律威慑让施暴者及时止步,用情感唤醒让夫妻重拾责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