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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 2024-09-24

一、什么是民商事仲裁?

民商事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快速解决纠纷的方式之一,主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在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将争议自愿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决内容; 如拒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哪些纠纷可以仲裁?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申请仲裁。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承包合同、保险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等。

三、仲裁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仲裁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简易程序自仲裁员选定或指定之日起45日内结案; 普通程序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

四、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优势?

1.自愿性: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协议来决定仲裁机构、仲裁事项,可以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仲裁程序,而诉讼中审理案件的法官由人民法院内部指定。

2.灵活性:仲裁制度相对于诉讼制度更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院规定实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等,而仲裁不受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限制,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自己信任的任何一家仲裁机构解决纠纷。仲裁以调解为主要结案方式,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可以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

3.专业性:由于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都是各领域的专家,对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以及行业惯例有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了解,使处理结果更具有合理性。

4.保密性: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制度,案件审理过程、裁决结果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机构及仲裁员不得向外界披露,可以更加有效地保守商业秘密和维护商业信誉。

5.快捷性:仲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用的时间较短,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使得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迅速得到解决。

五、什么是一裁终局制度?

一裁终局是指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什么是仲裁协议,如何订立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前提条件。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共同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仲裁协议的种类

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

1.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条款。

2.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之外单独签订的发生纠纷请求仲裁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书可以在纠纷发生前订立,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订立。

(二)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三项是构成仲裁协议的实质要件,缺一不可。此外,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其他内容,如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仲裁员的选择方式等。

仲裁法还规定,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三)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四)仲裁协议的无效

仲裁协议的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3.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5.双方当事人口头订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