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城市三、四级人民调解员
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晋城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在等级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经过个人申报和调解组织推荐等程序,通过现场审核申报材料的形式,拟评定贾智丽、王 丽、原晓丽3名人民调解员为三级人民调解员,拟评定赵晓晨、李王芳、焦凤红、卫同林、祁灵芝5名人民调解员为四级人民调解员(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评定人选有异议,请于10月17日前以电话方式向晋城市司法局基层治理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提供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356-2035399。
晋城市人民调解协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