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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司法局“两个导向”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

发布时间: 2020-05-18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即将实施,为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晋城市城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统筹安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真抓实干,营造出学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学习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原原本本学习《社区矫正法》,向全体工作人员发放《社区矫正法》释义,组织进行社区矫正法考试,利用碎片化时间,在微信工作群,采用自学、集中讨论等方式精读精学,交流学习心得。 

  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宣教活动,发挥社区矫正的教育矫治功能,将《社区矫正法》纳入学习教育内容,设立学习专题,将新修订管理规定列为重点内容,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确理解法条。 

  三是充分运用社区矫正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传统媒体优势和新媒体平台特色,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利用新闻报刊、微信公众号和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面、影响力,提升社会认可度。 

  学思结合,贵在实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针对社区矫正法较以往修改和新增内容,认真研读、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要求,为有效执行法律规定奠定基础。 

  二是精准研判对症施策。针对社区矫正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前预判,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积极转换工作思路。以社区矫正法实施为契机,加强个别化矫正工作,因人施教,做好教育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消除可能重新犯罪因素。(闫锋)